重庆市儿童医疗救助基金会

往来账款管理制度

(经2018年2月7日三届七次理事会审议通过)

 

一、为保证基金会的资金正常周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往来账款指基金会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应收、应付账款以及预收、预付账款,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六类。

二、应收款项指基金会拥有的预付、外借等原因形成的所有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对于因业务活动产生的应收款项,项目部为主要催收部门,对于外借形成的债权,财务部为主要催收部门。

三、财务部在确认收入时开具捐赠发票,在不确定收入时不得开具收入发票。开具发票价格按照认捐书和协议执行。

四、所有往来账款均以每一往来单位或个人设置二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做到记账清楚、账表相符,每月终了列出分户清单,并及时提供给有关部门组织清收或及时报账清算。各户往来账务至少半年核对一次,查清拖欠原因,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及责任人抓紧催收,防止产生坏账。

五、项目部与财务部配合做好催款工作,每月月底财务部做好应收款项金额明细表并与项目部核对,由项目部对客户进行催款工作。

六、收到应收款项时,第一时间通知财务部,经过财务部核对金额后入账,冲回应收款项账面金额。

七、基金会在清查核实的基础上,对确实不能收回的各种应收款项应当作为坏账损失,作为财务重大事项报理事会审批经同意后。及时进行处理。经批准后的坏账,财务部门要建立备查登记簿,并以每一户设置一个档案袋,将经济合同或协议书、民事诉讼和有关法律公正文件、催款处理往来书信、发生业务的单据和会计结算凭据、往来明细账页复印件以及坏账申报批准书等各项资料装入袋内,作为会计档案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