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儿童医疗救助基金会
“三定”方案(试行)
(经2021年12月21日四届二次理事会审议通过)
为适应新形势,根据重庆市儿童医疗救助基金会(以下简称“儿基会”)传统和现实的工作需要,
拟对儿基会内设机构及职责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设立办公室、财务室(定员2人)
(一)办公室主要职责:
1、办文。所有文件和文字资料的收发、制作、归档。
2、办事。所有对上级、对外部、对内部事务性工作的办理、接洽、接待。
3、办会。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
4、劳工。招聘及员工辞退事务办理、劳动争议调处、证书及印章管理、劳动工资、劳工档案管理。
5、负责儿基会固定资产的管理、添置、登记、处置、核销。
6、负责内部考勤考核。
7、负责理事会秘书及综合服务。
(二)财务室主要职责
1、年度成本和项目安排计划控制和预决复。
2、成本费用支出的审核和报销。
3、工资支出审核、发放以及工资附加的解缴。
4、财务报表制定提交,配合各种审计检查,财务档案的管理。
5、项目性资金支出的终审把关及归档管理。
6、账户与资金安全及保值增值。
第二条 设立筹资、宣传部(定员2人)
(一)筹资部主要职责
1、负责筹资规划编制、年度筹资方案制定。
2、负责项目策划、争取与宣传推介。
3、负责项目资金的募集和项目落地。
4、负责项目及相关公关维护。
(二)宣传部主要职责
1、负责儿基会外宣报道、网站维护管理、媒体对接。
2、负责儿基会意识形态把关、宣传策划及舆情防控。
3、负责宣传音像、文字资料的制作和整理归档。
第三条 设立项目部(定员2人)
1、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
2、负责项目实施对象的资料收集、审核、资金发放和资料整理归档、项目总结。
3、负责项目救助的宣传解释、纠纷化解。
根据渝红会[2021]32号文件精神,本方案经重庆市红十字会党组委审议并经理事会通过后执行,儿
基会可据此制定员工岗位责任制,部门长分工及员工专兼职分工,由儿基会办公会确定。
第四条 本方案解释权和修改权归理事会。
第五条 本方案自理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