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儿童医疗救助基金会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方案

(经2020年12月10日三届十二次理事会审议通过)

           

重庆市儿童医疗救助基金会严格按照《重庆红十字会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要求,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要求,对基金会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承担责任。始终把加强队伍建设、促进作风转变放在重要位置,作为重要工作来抓。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自觉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形成了良好的学习工作氛围,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提升,拟制定方案如下。

   第一条  认真组织,履职尽责

一是履行把握正确方向导向的责任。在支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履行巩固壮大主流思想文化的责任。持续推进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教育,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监察队支部的宣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十九大后定期开展相关学习讨论,引导干部群众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统美德,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

三是履行组织领导的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基金会研究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目标管理,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四是履行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的责任。每名支委明确分工,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原则,确保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可管可控。统一认识,明确方向,督促相关人员对网络、服务窗口等关键点,定期分析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采取措施,防范突发事件发生;及时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注意对全体党员干部微信、微博等自媒体的使用情况进行引导提醒,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加强对重大思想理论问题的引导,旗帜鲜明批驳错误思潮和观点,弘扬党的宗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五是履行督促意识形态工作与“三献三救”核心核心业务。及时收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社会动荡的舆情,做好管控工作;对突出问题、民情趋势、舆情态势等涉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及时上报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第二条  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政令畅通

一是及时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

二是按要求组织完成市红十字会机关党委部署的重要工作,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是定时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向支部每位同志传达党的大政方针,特别是十九大精神,并通过会议讨论了解人员的思想动态。

   第三条  毫不动摇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一是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要求,认真贯彻《市红十字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宣传力度,将党风廉政纳入队务会学习、“三会一课”重要内容。

二是切实加强组织建设,支部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不断加强。带头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措施,加强支部全体人员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文件学习培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带头讲党课;建立支委集中学习、支部集体学习、干部群众自主学习机制,每月至少举办1次集中学习;定期开展支部人员“思想健康体检”;及时掌握情况,找准问题。引导干部职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建立健全干部经常性提醒教育机制;定期开展全覆盖干部谈心谈话。

   第四条  本方案解释权和修改权归理事会。 

   第五条  本方案自理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